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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会被拘留37天吗

在我国司法体制下的刑事诉讼环节中,羁押期限为37天的情况一般都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基础。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质的强制措施,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公安机关认定被拘留者存在需要进行逮捕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缺乏充分的证据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拘留期限一般不会超过37天。
但是,在某些复杂且特殊的案件中,如果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深入调查,他们可能会在证据尚未充分的情况下暂时延长拘留期限,但最终仍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采取进一步的刑事措施。
最新修订: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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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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