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赠与
撤销权予以约定排除实属合法,但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规范操作。
依据我国严谨的法律体系,赠与人在将赠与
财产权利正式转移给受赠人之前,拥有
撤销赠与的权力。
然而,对于已经完成公证程序的
赠与合同以及那些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例如,那些涉及到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慈善性质的
赠与协议),赠与人则不具备随意撤销
赠予的权力。
此外,假如
当事人在赠与合同中以明示方式排除赠与人的撤销权,并且这一约定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并未背离
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那么该种约定便有可能被视为有效。
然而,假如这种约定排除的情形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又或者存在
欺诈、要挟等因素引发了整个合同的无效或
可撤销,那这样的约定便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赠与撤销权的约定排除这一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仔细审查其是否取得合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