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务的运行过程中,始终遵循着“依据事实作出裁决,以
法规律为依准”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指导性原则。然而必须明确,若
当事人一方提出其观点中所包含的事实并不具备充分的
证据支持,那么其所诉求的内容很有可能遭遇不利的审判结果。众所周知,证据在确定案件事实真相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角色。当一方提供的证据明显不足或遭到另一方否认时,法院很难仅仅凭借单方面的表述就对争议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出确定无疑的判断。作为裁判者的法院将会综合分析各方提供的各种各样的证据,以此作出对案件事实最为合理公正的裁定。在某些特定的
案件类型中,
举证责任的归属可能会出现反转现象。举例来说,在普通的
民事诉讼案件中,通常适用的规则是“谁提出请求,谁就要为此负责举证”;如果提出请求方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他将承担
败诉的风险。总的来说,无论是在何种案件类型中,证据在最终的判决结果之中都占据着极其重要而且根本性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