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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诉书送达与随后的法庭审理时间之间的界定,并没有严格且固定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相关法院会在收到起诉书后的一至两个月之内,为该案件进行排期安排开庭事宜;然而,实际的
开庭时间往往会受到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举例而言,既包括案情的相对复杂程度、法院内部资源及工作日程的具体需求,同时也包括被告人是否有提出延迟审理请求等事项。在此过程中,简单明了的案件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安排审理,而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做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当案件涉及到重大疑难问题或需要进行
补充侦查时,更可能出现时间上的延误。不仅如此,假如被告人数量较多或
证据材料繁杂,也有可能导致开庭日期的顺延。因此,最终的确切开庭时间和进程,还需要根据法院方面所发出的正式书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