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会晤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时,通常须有两位律师参与其中。如此设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本次会晤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中,看守所对其予以适当批准后,亦可允许仅由一位律师参加此次会见。在律师实施会见行为期间,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以及委托人授与之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律师务必严格遵循看守所就会见环节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与要求,严禁向
当事人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信息,以确保会见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此外,
律师会见还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了解案件整体状况以及为其提供必要法律协助的关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