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监视居住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监视居住

实施被监视居住所需符合特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患有严重疾病且自身缺乏自理能力;其次是正在受孕或正处于喂养婴儿期间的妇女;再次是某人唯一且不可或缺的抚养者且该人无法独立生活;然后是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需求,适用监视居住措施更为有利;最后是当拘役拘留期限已至,但案件尚未办理完毕,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此外,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同样未得到执行机构许可也不得私下会见他人或进行通信;以及应在受到传唤时立即到场配合调查等。如若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严重,则有可能面临逮捕之虞。
最新修订:2024-10-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