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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效怎么认定计算方法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自债权人获悉或理应获悉其具有行使代位权之资格之日起算,时效期限颇为常见地设定为三个年度。需特别警示的是,债权人对此债务人间的债权及该债务人为次级债务人间的债权皆需已届清偿期。若债务人间的债权尚未来得及到期,那么债权人便无权行使其代位权。在计算诉讼时效之际,务必采纳具体的事例实情与相关证据行权衡判断。如遇时效中断、中止的具体情境,应如何处置也是值得关切的议题。时效中断的理由可能涵盖提出诉讼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各种情况。而逾期中止通常系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导致请求权无法行使所致。综上所述,要准确把握并确定债权人代位权的诉讼时效这议题,需要全面考虑和周密衡量诸多因素。
最新修订: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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