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权人决定行使
代位权时,通常会通过以其自身名义向次
债务人提出相关权利主张来实现这个目标。一旦债务人因疏忽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行使他们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到期债权,从而直接影响到债权人所持债权的实现过程,此时债权人便有权向法庭申请并依法获得授权,以他们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相应的权益。然而请读者注意,
债务的偿还义务最终仍然落在次债务人身上。同时还需注意的是,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行使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针对代位权的认定以及行使的各项具体条件有着相当严谨的法律规范和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