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者与辩护律师的会面过程中,被告人或其
代理人通常无法主动要求狱警进行回避。然而,当狱警具备法律所规定应当回避的相关情况,如与案件具有紧密的利益关联、可能对案件的公平审理造成潜在影响等等,那么便可提出申请要求其回避。法律对于此类需要回避的情况有着特定且严谨的界定,这就意味着此类申请需要扎实可靠的
证据及理性充分的原因作为支撑。如果仅仅根据个人的主观臆断推断狱警在场可能会干扰到正常会面,往往并不能被视作请求回避的合理依据。因此总体来说,申请回避并非易事,必须建立在合法并且充分的基础之上,否则将很难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