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实际施工方所面临的权益保护工作显得极为复杂繁琐。
首要之事便是,实际施工方应当尽快开展
债权申报事宜,向
破产管理机构
递交相关的
证据资料,例如
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文件等等,以此来证实他们对于破产建筑企业所拥有的债权。
其次,倘若
建筑工程已经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被认定为合格产品,那么实际施工方便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提出在
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的优先受偿
工程款的请求。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际施工方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与规范,否则可能会招致不良的法律后果。
此外,如果存在诸如转包、
违法分包等
违法行为,那么实际施工方的权益很有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总而言之,实际施工方应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