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过程中,建筑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问题往往极其错综复杂。
首要任务即是进行全方位的财务摸底盘点与清理,其中涵盖了核实各项资产,以及审查债权、
债务两类事项。
就资产部分来说,需要准确把握各类固定资产如建筑设备等的实际价值,并对尚未完工的业务项目的可能转换为现金的价值也要有充分预见。
至于债权问题,必须采取积极措施
催收应得账款,与此同时,还需对债务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与科学分类。
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清算过程中的破案费用及公益债务应居于优先地位得到清偿,例如在清算期间内职工
工资以及
社保等关键福利待遇均属于此类范畴。
对于那些尚未完工的项目,则需对其继续推进所需的投资成本以及预期可能产生的回报收入进行精细化估值,从而得以判断是否应当予以出售或者继续推进直至完工。
在此过程中,务必要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与公平性,严格遵守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程序与基本原则,并由
破产管理机构进行全程监督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