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实施了
财产保全措施之后,公司开始进入
破产流程,尽管如此,您仍然有机会获得应收账款,但是这个过程中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因素。
在整个
破产程序中,对公司的所有资产将会进行彻底地清理和公正合理的分配(此次所定义的财产并非指您已预先
申请保全的那部分)。
已经被
申请财产保全的对象将被完全包含在最终的
破产财产清单中。
当进入
破产清算阶段的时候,所有的
债务将依据我们国家相应的法律
法规按照既定的偿还顺序得到处理。
在此之前,如果您的债权拥有充足的
证据并且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在破产清算中,您需要迅速向
破产管理人提出
债权申报。
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其他共同权益损失之后,根据以下的顺序来进行剩余的财产清偿工作:首先是那些
拖欠员工的
工资,以及与医疗、
伤残补贴和抚恤有关的费用。
其次是那些应该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第三个方面则是公司拖欠的除了前面提及的费用之外的
社会保险费以及税收款项。
最后一个方面则是对于所有
债权人的普通
破产债权。
总体来说,您是否能成功拿到应收账款以及能够收回多少金额要视破产企业的具体财产情况以及相应的偿付顺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