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夫妇在婚姻
存续三年后选择
离婚,此时
彩礼原则上无需归还。
然当出现以下特定的情况,彩礼可能被酌情考虑予以返还部分:首先,若是双方未能办理合法的
结婚登记手续;其次,即使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最后,如果在婚前支付了彩礼,并且这一行为导致了支付者的经济困境。
在您所描述的已婚三年的情况下,倘若能够证明彩礼的支付确实导致了支付方的生活困难,同时离婚的请求也是由支付彩礼的一方提出,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是否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然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生活困难”必须达到依靠
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割所得的财产都无法维持其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水平的程度。
总的来说,对于
结婚三年后
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