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后,
债务清偿的首要
责任人应当是该企业本身,而非涉及到税务相关事宜的办税人员个人。
进入破产清盘环节后,公司的全部资产都将依照法律规定的优先权序列对所有的负债进行偿还。
而办税员的职责主要集中于处理和处理与税收有关的业务事项上,他做出的各种决策及作为常归属于
职务行为的范畴之内。
除非在个别情况下,如办税员有意为之或重大过失酿成了公司的
债务负担加剧,抑或是出现了与公司财产发生混淆、蓄意侵吞或者非法转移公司财产之类的严重违纪
违法行径,否则,办税员本人并无义务为这家公司的破产所产生的债务进行负起相应的清偿义务。
总的来说,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办税员实际上并不需要为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担当起直接的偿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