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医疗侵权赔偿问题的
诉讼事例中,
精神损失费用的承担者往往需要参照
医疗过错责任方来进行判定。
当
医疗机构及其医护团队在诊疗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误而使患者遭受到了相应程度的损害时,他们便应对此负责,并就此承担起可能产生的精神损失费用在内的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这种损害是因患者自身拥有某种特殊体质、或者病情自然恶化等无法
归责于医疗机构领域内的诸多原因所引致,那么医疗机构则往往无需承担或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抵消责任的待遇,因而通常不会负担或仅需负担较少份额的精神损失费
赔偿。
要判断何者应当为该案的
责任人以及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这便需要对整个医疗行动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以及诊疗过程中尽职尽责的程度能否达到要求等多种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评估。
最后,关于责任归属以及各责任方应承担的具体比例,将由法院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所掌握的
证据材料来做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