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未直接承担
抚养责任之一方仍然享有亲临子女身边进行探望的法定权益。
然而,如果直接负责照料孩子的那一方拒绝让对方接触并照顾他们,这将会造成如下深远的影响:首先,
探视权的行使者有权通过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的方式,请求
司法机关强行施行相关法律程序,以此确保自己坚实的探视权得以受保护。
在此情况下,法院有可能施加相应的民事制裁以督促直接抚养方尽快地履行他们的
抚养义务,如实施
口头警告或提供一
定金额的罚款等等。
其次,长时间的拒绝探视可能会对孩子们的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在后续涉及到的
抚养权变更等重要事项中,可能会使直接抚养方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
最后,长时间的拒绝探视还可能会进一步破坏双方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从而引发更多的纷争和矛盾。
总而言之,作为直接抚养方,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对方的探视权,以便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以及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