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在
离婚之后,其中一方拒绝让另一方接触他们共同所生的子女时,这无疑构成了对法律
法规的严重违反。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者的一方有必要寻求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首先,建议
当事人尝试与对方进行理性且友善的沟通,着重阐述
探视权乃是基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并期望对方能够理解并给予充分尊重和合作。
然而,若经过合理的磋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诉诸法律手段,向当地法院提出
申诉,要求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他们的探视权。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备妥
离婚协议或
判决书中所载明的有关探视权的细则以及援引的法规条文等关键
证据。
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作出权威性的裁判,可能会授权当事人享有正常的探视权利,或者对
违法一方施加罚款乃至短期
拘留等严厉惩罚。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当事人需始终保持理智冷静的态度,一切行动都应当以维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及其最大利益为核心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