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下
盗窃罪之后主动归还
赃物并
投案自首者,在法律程序中通常被认定为可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节。
依照我国现行
刑法的相关规定,当
犯罪行为发生后,
犯罪者能够主动向
司法机关坦白其所实施的罪行,这便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
自首,这将有助于他们获得适当的减责或豁免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主动归还赃物这一行为,充分展现出
犯罪嫌疑人对自身罪行的深刻反省与悔过之意,有助于减小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损害乃至消除潜在威胁。
在进行实际
量刑时,审判机构需要全面考虑到多项要素,例如盗窃财物的价值、作案手法以及犯罪者的一贯表现等等。
若盗窃数额相对较小且其
犯罪情节轻微,再加上犯罪者具有自首及归还赃物等积极表现,那么他有望被判以较轻的刑期,甚至有可能获得
缓刑或者完全免除
刑事责任。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盗窃
数额巨大或
犯罪情节严重,尽管犯罪者具备自首和归还赃物的良好表现,仍然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
刑罚,但其从轻或减轻的幅度也会相应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