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
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次,生产、经营及投资的各种收益,诸如共同经营之企业所产生的盈利也应纳入夫妻共有财产范围;第三,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如因
专利而获取的报酬亦在此列;第四,若属于
继承或接受赠与之财产,除非
遗嘱或
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归属一方所有,否则仍将归类为夫妻共有财产;第五,夫妻一方以其
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同样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最后,依照法律规定,
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以及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夫妻对于
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当面临
离婚困扰时,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事宜常常由双方向对方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将交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进行裁决,遵循的原则往往是倾向于保护儿童、女性及其无过失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