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由人身
损害赔偿引发的
法律诉讼,应由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之住所地的相关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所谓“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作为侵权行为实际实施场所的地区,亦涵盖了在该地发生侵权行为结果的区域。
例如,若发生伤害事件的具体地址,或者受害者在受到伤害之后出现的损伤结果所在地区,均可被视为侵权行为地。
至于被告之住所地,则一般为被告人的户籍登记所在地;然而,倘若被告人长期居于某地且此地与其户籍登记地并不一致时,则需考虑其常居地法院是否具有
管辖权。
所谓“常居地”,特指公民离开其户籍登记所在地之后到
起诉之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若在这期间内因为就医等原因而住院治疗且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除外。
总而言之,针对上述诸多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比较,便可选取最为便捷且有利于自身权益保障的相应法院发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