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年子女应对其父母承担起
赡养义务;倘若子女忽视为父母提供养老育幼、疾病求医等基本照料,甚或故意逃避这些应尽之责,则极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身心衰弱、年高体弱或是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群,负有法定
抚养义务却拒绝履行,且情节恶劣者。
情节恶劣通常表现为因遗弃行为导致
被害人身心重创、甚至因此丧命等严重后果;也包括被害者由于被遗弃而陷入生活困境,极度潦倒,无奈流浪街头以乞讨为生等等。
除此之外,无助的父母亦有权通过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子女承担
赡养费用并切实履行对他们的照顾职责。
在法律层面上,法院将参考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子女的经济能力,综合考量后合理确定赡养费的具体金额及其给付方式。
综上所述,子女
赡养父母不仅是一项伦理规范的要求,更是一种受到法律严密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