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绿灯情况下由于紧急停车而导致的
追尾事故的处理遵循一般通用原则:首先,应当立刻开展现场防护措施,保
证人员人身安全处于首要考虑地位,打开危险警示灯,并在适当的地点设置清晰可见的
警告标识。
就责任区分而言,后车一方这个时候往往需要负担主要乃至全责的角色。
然而当前车的紧急刹车并没有充足的理由来支撑,例如恶意地实施突然刹车行为等,那么它们自身亦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在事故发生之后不久,双方
当事人应当迅速交换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同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载明了车辆碰撞的细节位置、关键的交通信号灯状况以及路面标示线等重要信息。
接下来,他们应该尽快向警方
报案,等待交警抵达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并依据实际情况出具
事故责任认定书。
倘若涉事车辆均已购买保险,同样应当及时通知各自的保险公司。
总的来说,责任的最终归属需要结合多种复杂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交警部门所出具的权威
认定书为最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