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事宜涵盖了以下三方面的具体情形:首先,若双方未能完成
结婚登记手续,则在这种情况下,该支付之
彩礼的原本目的未能实现,因此理应予以退还;其次,若双方已经完成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却未能共同生活,那么尽管存在婚姻关系,但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的事实,这就使得彩礼的存在基础失去了意义;最后,如果在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导致了支付者的生活陷入困境,那么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
个人财产以及
离婚时分割所得的财产,仍然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主张"生活困难"的一方必须对这个问题负起
举证责任。
此外,彩礼返还的金额将依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是否育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