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
遗嘱在被设立之人尚在世时,其并未立即产生财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
如果该
立遗嘱者在其生前有计划地要出让遗嘱中所涉及到的财物,这种行为本身是允许的。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在出售后,原先经过公证的遗嘱当中针对该财物的处置条款将不再具备法律约束力。
此外,若是由于出让行为而导致
继承人的利益遭受损失,那么这就很可能酿成继承人与立遗嘱者之间的纷争。
为防止此类后续纠葛的出现,我们建议立遗嘱者在实施售卖行为之前,务必同相关的继承人进行充分的协商,并且妥善处理可能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同时,任何关于财物的出售行动都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法律条文,遵守正规的交易流程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