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归属之争的司法
管辖权限问题,一般而言是由诸如
侵权行为发生地或是被告所在地的相应人
民法院进行
管辖。
其中,侵权行为发生地不仅仅局限于实际实施侵权行为的场所,同时还包括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损害结果发生地。
在与网络
著作权侵权相关的案件中,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亦可被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
倘若双方因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认定产生争议,原告方发现
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则可作为参考依据,视为侵权行为地。
此外,关于
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通常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负责。
然而,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基层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对第
一审著作权
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