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家庭暴力的
离婚诉讼过程中,倘若被告方矢口否认曾经实施过家庭
暴力行为,那么作为原告方,您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地搜集充分的
证据以证实家庭暴力的实际发生。
例如,您应该尽快向当地的公安机关
报案,要求警方介入并予以受理,这样所产生的
报警记录以及
询问笔录将会成为极为重要且强有力的证据。
与此同时,当您受到身体伤害而前往医院就医治疗时,所保留下来的看病病史文件和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亦可视为有力依据。
此外,您还可以尝试提供关于身体伤害的照片,或者由见证者或知情人士提供的
证人证言等其他种类的证据。
对于可能存在的相应监控录像,您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协助调取。
值得留意的是,若是恰好持有与家庭暴力事件有关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形式的数据资料,请务必妥善保管,以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综合考虑。
在法院评估是否确有家庭暴力现象发生时,将全面审视包括以上各类证据在内的各项材料。
只要原告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并且形成一个完整无缺的证据链条,即使被告方始终予以否认,法院依然有可能认同家庭暴力的确切存在,进而做出有利于原告方在
财产分配以及
抚养权争夺问题上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