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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分配范围有哪些规定

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范畴,原则上应依照相关法条予以明确界定。
破产程序启动之后,第一顺位的任务便是优先交付清算费用及共益负债。
其中,清算费用囊括了诸如破产诉讼案费用、财产管理、变现及处分过程中的成本支出等各项开支。
而共益负债,则指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兑现尚未履行完毕之合同义务而衍生的各种债务
清算工作完成后,我们将遵循以下先后顺序进行剩余资产的分配:首先是支付破产者所拖欠员工工资、医疗保障费、工伤补贴以及抚恤金,此外还包括那些应该缴付到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国家法律、行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补偿金;其次是偿还破产者欠缴的除以上费用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者所欠的税务款项;最后是处置普通破产债权
值得留意的是,同一顺位的债权各自不足以完全清偿时,应当根据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最新修订: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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