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
诉讼过程中,经过常规途径无法获取
当事人的准确联络信息时,法庭将会采取公示送达
传票等司法文件的特殊措施。
通常而言,自正式发布公示之日开始,历时六十个自然日就将被视为已经正式送达,然而这部分公示期间并不在整个案件庭审所规定的期限之中。
实际上,在实际司法实践操作中,这种公示送达的手法通常只有在其他任何常规推送方式都无法得到有效实施的极端情况下才会采纳使用。
在完成了公示送达程序以后,倘若当事人依旧未曾露面,法庭也将会依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以及相关有效
证据进行无被告人的庭审并做出最终判决。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比较复杂,其耗费的具体时间长短还将受到案情的具体态势和法院工作的细致排期所产生的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