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为自然人专属之权益。
自然人享有其肖像的制作、使用、公开及授权他人使用的合法权益。
肖像是指由影像、雕塑、绘画等绘画形式,在特定的载体上呈现出的某一特定自然人易于识别且独特的外部形象特征。
未经该肖像权人明确同意以及适用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对肖像权人的肖像进行制作、使用、公开。
例如,为
公共利益所需、保障社会
公共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开展科研等事务在限量尺度内使用肖像并不构成
侵权行为。
此外,肖像权利亦附带可供授权使用的特性,
当事人可以依据各自意愿与需求,通过订立
合同协议确立肖像
使用权范围、使用方式等具体细节。
总而言之,肖像权作为自然人重要的人格权益之一,必须依法得到充分保护,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