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人
民法院已经通知了被告关于出庭应诉一事,然而对方却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庭审,那么人民法院极有可能选择对其进行缺席审判。
然而,实际上判决的具体延误时间很大程度上还是由许多不确定因素决定的,例如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其他法院内部的各项工作安排等等。
总体而言,从原告提
起诉讼至最终作出判决,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完成;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需要在六个月之内完成。
假如被告未能按时出庭,人民法院可能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如若调解失败,便会依据已有的
证据及所查证的事实来做出判决。
然而,为了充分保障被告的
诉讼权益,通常也会给予被告一定的时间,这可能会导致整个
诉讼过程略微有所延迟。
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表,而是需要结合各类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