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父母离婚之后,未能承担或者不再直接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仍然需要承担起孩子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
这其中包括了向孩子提供必要的
抚养费用,以确保他们能够满足日常生活、接受教育以及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式,通常是由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所决定的。
除此之外,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样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前提条件是这种探望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他们还应该时刻关注孩子的成长情况,与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保持必要的沟通交流,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其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如果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
抚养义务,例如拒绝支付抚养费用,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遭到孩子的
起诉,要求他们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且还有可能面临来自法律的强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