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诉讼的案件之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如何归属,绝非只是根据父母双方的生育能力这单一要素进行考量。
实际判定时,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包括但是不限于未成年子女的年龄、意愿表达情况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
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生活环境等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是两周岁以内的子女,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该按照惯例跟随直接照顾他们生活的母亲共同生活;若子女年满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那么
审判人员将在充分了解提供实际抚养生活条件双方的情况下,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原则进行最后裁定;至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在判决
抚养权归属时,必须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真实意愿。
因此,未曾生育并不能作为决定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或关键性因素。
而最终的裁判结果,则需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涉及的相关
证据材料来进行准确判断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