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若有充足且有力的
证据证明婚姻关系中的矛盾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例如证实了配偶
重婚、长期遭受
家庭暴力或者对赌博等恶劣嗜好的纵容,甚至是因感情不合而导致
分居超过两年等严苛的法定标准,则首次
提出离婚诉讼便有可能获得
判离婚的裁决。
然而,若是
证据不足以支持这些指控成立,那么在初次提起
离婚诉讼时往往不会获得立即
离婚的批准。
然而,随着第一次
判决生效并渡过六个月的等待期,再次提起
离婚起诉时,法庭将全面分析和考虑到夫妇之间的感情现状、分居持续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有可能修复关系的潜在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
若经过慎重评估之后,仍然未能认定离婚事实符合
感情破裂之规定,那么可能需要进行第三次或更多次的
起诉。
总而言之,离婚诉讼的最终结果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婚姻关系的真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