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为
破产清算而付出的艰难时期,在
清算期间不发放员工薪资无疑将构成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全体员工的薪酬待遇应该被视为优先于所有其他
债务的清偿对象。
据我国的《
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在对
破产财产进行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负担之后,应对所
拖欠的员工薪酬以及医疗、
伤残补助款项、抚恤基金付款等先期进行偿还。
此外,还须首当其冲地清偿应付给每个员工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帐户内的金额,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所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各类
经济补偿金。
身为公司员工一员的你,必然有权要求
破产管理机构明智地处理这些资产,以便你能够为你的劳动收入提出诉求。
假设这一职责未能得到妥善履行,那么你有权利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