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
起诉之后再度提起
诉讼的时间限制,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性质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具体界定。
通常来说,在民事案件中,对于原告
撤诉或按照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若无新的案情发展及理据支持,则在六个月内再次提交
诉讼请求的,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却并未受到此时间上的严格限制。
在
刑事案件中,倘若检察院撤诉,但随后发现新的确凿
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为罪犯,便可据此重新提出
公诉。
而至于
行政案件方面,若原告撤诉,且以相同的事实与理由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受理。
但是,若因未缴纳
诉讼费用而被视为撤诉处理的案件,
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再次提交诉讼请求并且依法解决了诉讼费用预缴问题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