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宣告破产之际,对于员工
赔偿事宜主要集中于经济方面的补偿措施。
经济补偿金是依据
劳动者在本企业服务年限进行计算的,满一年者将给予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额度的补偿津贴,若有六个月至不足一年之期限,则视同为一年计算,而未达到六个月时间者,将仅享有半个月工资额度的补偿津贴。
至于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实际是指员工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上溯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水平。
然而,若员工个人收入超出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者,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金额和标准应按照该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执行,且累计
赔偿金额最多不应超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