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
责任认定书的颁发时间通常有严格限制。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案情,在在查获涉案
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信息后,亦须在十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涉及到必须进行检验或鉴定的情形时,则应在确定相应的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如遇某些特殊情况,诸如案件复杂度高、检验鉴定所需时间过久等,需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适当延迟确认书的发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出六十个工作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