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之后,若有一方未能及时支付未成年子女相应的
抚养费用,这并不妨碍子女对其父母所承担的孝顺敬老的法定义务。
这种孝顺敬老是由处于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之中而自然生成的,具备着决定性的法定性质以及无法更改的事实特性。
即便父母并没有切实尽到那份
抚养孩子的职责,作为孩子,他们仍然要在父母步入老年、生活不能自理之时,承担起
赡养父母的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的父母,另一方则有权通过法律程序来敦促他们尽快支付,以此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倘若这些父母依然拒绝支付,那么他们很可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例如
被强制执行支付抚养费用等。
总而言之,尽管孝顺敬老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
抚养义务的未履行而被豁免,但是抚养义务的未履行却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