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
离婚之后支付
抚养费的义务通常会延续至未成年子女达到成年年龄18岁时为止。
然而,存在两种特殊情形:首先,当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并且他/她通过自身工作所得作为自己的主要经济来源,且能够
保证所在地区的一般生活水准时,父母便可以中止其支付抚养费用;其次,即使子女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周岁,但是由于病残、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原因导致其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然需要继续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期限等方面都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无果,则将由法院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因素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