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您应当对公司提
起诉讼。
原因在于公司作为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实体,需要自行承担其对外所负有的
债务。
而法定
代表人通常只会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
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到公司
债权人权益等不良行为时,方才有可能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
至于企业中的其他职员,除非能够证实他们为该笔债务提供了
担保或者存在着其他应当负责的法定情形,否则不能够直接向他们提出民事权利请求。
因此,建议您在启动
诉讼程序之前,尽可能地收取齐全相关的
证据材料,诸如合约、
欠条、交易转账记录等等,以此来充分证明公司确实存在负债以及具体的债权额度,从而提高
胜诉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