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强制执行的有效时限,通常情况下为两年。
这个两年期自于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时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如有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需分批次进行支付的,则按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作为起算点;当法律文书并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间的,被视为自法律文书生效的那一刻起进入计算时间。
然而,若在此两年期间内未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这并非意味着您将彻底丧失强制执
行权,而是可能需要面对一些
诉讼程序上的挑战。
假使我们在这两年期限内提出了强制执行,但是未能得到及时执行,此时法院通常将会判定终止本次
执行程序。
待此之后,若一旦发现
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我们将能够随时再度提出申请进行
恢复执行,并且无需受到两年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