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提出离婚诉讼的被告而言,若已进入审理程序且尚未得到判决宣布时,是享有
撤诉权利的。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是否能够实际撤诉,最终需由法院进行裁定。
在实践操作中,如果撤诉并非由于
胁迫或
欺诈等
非法行为所导致,并且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话,那么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批准原告达成的撤诉申请。
然而,一旦
离婚诉讼被撤回,若在六个月内并无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再次提
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会拒绝受理此案。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做出撤诉决定之前,务必慎重考虑,全面平衡婚姻关系、
财产分割以及子女
抚养等各类因素,争取为自身谋求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