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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民政局受理吗

民法典中规定,妻子在孕妇阶段,丈夫不得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但是如果妻子提出来或者法院确实认为应该受理丈夫的离婚请求的话,这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当涉及到妻子提出离婚时,民政部门在审核夫妇之间关于离婚意图、财产分配、孩子监护资格和抚养费支付方面的事宜后,如果认定满足离婚条件,那么他们将会受理此项离婚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离婚时,双方必须就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案、孩子的监护权利和抚养费用支付等复杂问题达到一致性的共识,并且将这些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作出记载。
假如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出现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最后可能不得不通过法律诉讼这样的方式来寻求解决之道。
总而言之,在孕妇阶段是否能进行离婚处理,这得视乎提出离婚请求的主体以及双方各自的详细情况而定。
最新修订: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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