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立案与法庭审理之间尚未设定明确的时间限制,这是因为其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
总体而言,该
犯罪行为将历
经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三大阶段。
其中,
侦查阶段的时限通常为不超过七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则通常为一个月,至于情节较为严重或复杂的案件,其审查期限可适度延长半个月。
倘若案件需要
补充侦查,则每次
补充侦查期限亦为一个月,且总计补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至于审判阶段,自法院受理
公诉案件之日起,通常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然而,若涉及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是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者,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其审判期限可适当延长三个月;如因特殊情况而需进一步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然而,最终的开庭日期仍需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