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对于
非机动车事故认定书持有异议,通常情况下无法直接通过网络途径进行
申诉。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您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在申请复核过程中,务必详细阐述您所持有的异议原因以及相关
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复核申请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提交,并且需随附能够支撑您异议的相关资料,例如事故现场照片、见证者证词等等。
此外,一旦提出复核申请,仅能进行一次,在此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复核申请将被视为无效:即案件已由其中一方诉诸法院并经过法院正式
立案审理的;或者检察机构已经对交通
肇事罪嫌犯作出
批准逮捕决定的;亦或是因适用
简易程序处置而产生的
道路交通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