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诉讼的
司法程序之中,倘若其中一方经过法院正式签发的
传票传唤后,没有客观合理的原因而拒绝出庭参与法律程序,那么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然而在此过程中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
离婚案件中有任何一方聘请了
诉讼代理人代表其出席法庭,那么除了那些无法表达自身意愿的
当事人之外,其余所有人都应该亲自出庭参加
诉讼活动;当然,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导致他们无法亲自出庭,也必须向法院
递交书面陈述意见。
对于原告不出庭的情况,法院将会按照
撤诉处理;而针对被告不出庭的问题,法院则需在充分调查核实夫妻感情状况以及其他相关事实的基础之上,依据法律规定做出最终判决。
然而,在进行缺席审判的时候,法院往往会对相关
证据和事实进行更为审慎的审查,以确保所做出的判决具有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