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减刑的具体幅度,我们必须以综合性的视角来进行评估和确定。
通常而言,对于那些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们,在经过减刑之后,他们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而对于那些被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的减刑则需要根据他们在服刑期间的整体表现,包括是否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其表示忏悔,是否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以及是否积极参与劳动等等方面的表现来进行评估。
如果这些罪犯能够展现出
立功的行为,例如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
犯罪活动,或者向狱方或外界举报了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又或者在服刑期间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表现,那么他们的减刑幅度将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然而,具体可以减少多少个月的刑期,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数值。
这个问题需要由负责执行
刑罚的机构根据罪犯的综合表现来提出减刑建议,然后再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