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件中,针对医药费的预付问题,法律层面尚未明确规定究竟应当由何方先行支付。
一般而言,作为事件解决方案的常见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肇事方可以主动承担起医药费的预付工作,这样做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双方之间的紧张气氛,而且更有利于后期协商事务的妥善处理。
其次,受伤方亦可自行承担医药费,待治疗完毕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责任方进行索赔。
然而,若肇事车辆具备交强险及商业险,那么保险公司则有权在其责任范围之内预先支付部分急救费用。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如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最终所应负担的
赔偿责任与金额将依据
机动车事故责任判定书予以确认。
在整个
事故处理流程中,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
医疗费用发票等重要
证据材料,以备后续维权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