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标侵权赔偿问题,其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首先,应根据权利人因遭受
侵权而实际承受的
经济损失来确定
赔偿金额;
其次,若实际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可依据侵权方因
侵权行为所获取的不当收益作为
赔偿标准;再次,若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方的获益均难以确定,则可参照该
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适当倍数进行合理估算。
对于恶意侵犯
商标专用权且情节较为严重者,依照上述方法所得出的数额有可能上涨至原先确定数额的一倍到五倍之多。
然而,
赔偿额中还应该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必须支付的合理支出。
在人
民法院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时,如果权利人已尽全力举证,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却主要由侵权人掌控之时,合议庭有权要求侵权方提供与侵权行为密切关联的账簿及相关资料;倘若侵权人拒绝或故意提供
虚假账簿和资料,人民法院亦能依据权利人提出的主张和所提供的
证据,结合司法实践,来判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