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
同居期间所产生之
共同财产之划分,总体遵循下列原则: 首要原则即为,若
当事人双方曾就财产之所有权及分配事宜达成明确之书面协议或者口头共识,则应依照该协议或共识进行处理;若未曾作出任何约定,则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各共有人对
共有财产所做出的贡献程度来决定其各自所占有的份额。
例如,对于共同购买的财产,如房屋、汽车等,应依据各共有人的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而对于共同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则需全面考虑到双方在经营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劳动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共同消耗的费用,一般而言将不再作为分割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
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在处理共同财产问题上,
证据的搜集以及妥善保管显得尤为关键。
例如,购买财产时的
出资证明、共同经营的相关财务记录等等。
总的来说,公平合理乃是分配共同财产的核心原则。